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
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Sustainable Blue Economy Finance Principles)由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UN Sustainable Blue Economy Finance Initiative)于2018年发布,是全球第一个为银行、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可持续蓝色经济融资的全球框架。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由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世界自然组织(World Wildlife Fund)、世界资源研究所(World Resource Institute)和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联合制定。
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共有14条,分别是:
原则 | 内容 |
1 保护(Protective) | 签署方将采取措施恢复、保护或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生产力、复原力、核心功能、价值和整体健康 |
2 合规(Compliant) | 签署方将支持符合国际、区域和国家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和项目,这些框架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
3 风险意识(Risk-aware) | 签署方将在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基础上,调整决策,以便反映业务活动中最新的风险和机会 |
4 系统(Systemic) | 签署方将确认价值链中产生的系统性和累积性影响 |
5 普惠(Inclusive) | 签署方将支持改善当地利益相关者的项目,解决受影响方产生的问题 |
6 合作(Cooperative) | 签署方将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分享海洋知识和可持续蓝色经济实践经验 |
7 透明(Transparent) | 签署方将提供有关投资、融资和保险活动的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努力报告进展 |
8 目的(Purposeful) | 签署方将直接针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14(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开展业务,并特别关注海洋治理 |
9 影响力(Impactful) | 签署方将在避免损害的基础上,为当代和后代提供海洋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
10 预防(Precautionary) | 签署方将评估行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在没有科学数据的情况下采取预防原则 |
11 多元化(Diversified) | 签署方将关注中小企业在蓝色经济中的重要性提供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以便覆盖更多可持续项目 |
12 解决方案驱动(Solution-driven) | 签署方将关注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积极影响的创新解决方案,并促进方案应用 |
13 搭档(Partnering) | 签署方将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加快实现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 |
14 科学指导(Science-led) | 签署方将努力研究并分享有关海洋环境的科学信息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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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的中国签署方
联合国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UN Sustainable Blue Economy Finance Initiative)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两种加入方式,一是作为签署方和会员(Signatory and Member),二是只作为会员(Member)。从两者的要求分析,签署方需要遵守更多条件,并需要每年公开披露如何遵守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Sustainable Blue Economy Finance Principles)。
截至2024年5月,全球共有40家金融机构以签署方和成员的身份加入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组织,其中5家金融机构来自中国。这些金融机构包括四家银行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大部分金融机构加入倡议的时间为2020年和2021年,并已经在网站公开发布了符合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的报告或者文件。
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并没有规定签署方的披露内容及格式,从已经披露的信息分析,签署方选择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加入蓝色经济相关内容,或者在官方网站披露蓝色经济实施情况,或者单独撰写可持续蓝色金融报告。考虑到监管政策的要求,未来以报告形式披露的主题占比可能增加。
图1 签署方选择的信息披露方式
从签署方所在地理位置分析,三家银行的业务活动均与蓝色经济密切相关,主要通过蓝色贷款的方式投资于海洋渔业、海洋交通和海洋生态保护等方向。部分签署方建立了海洋碳汇交易平台,投资于海洋碳排放。除去银行业务层面的披露外,签署方也投资了蓝色债券,以债权人的方式支持其他主体的蓝色经济发展。
图2 签署方蓝色经济活动范围
参考链接:
引用请注明信息来源:TodayESG
Sustainable Blue Finance –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 Finance Initi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