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产品可持续披露要求
英国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发布投资产品可持续披露要求(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Requirements,简称SDR),旨在克服可持续披露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投资者配置可持续资产。
FCA在研究中发现,70%的投资者在获取可持续信息方面存在困难,认为一些投资产品存在漂绿问题。2026年全球ESG导向的资产规模将达到34万亿美元,新的投资产品可持续披露要求将服务于这一市场,并帮助英国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的目标。
本次投资产品的披露、命名和营销规则将适用于英国资产管理公司,同时投资产品分销商也需要遵守对应指引。投资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为个人投资者,但也包括机构投资者。
投资产品标签制度
FCA计划引入投资产品标签制度,帮助投资者更好了解产品的可持续特征。新的投资产品标签只适用于寻求积极的可持续发展成果的产品,采用ESG整合(ESG Integration)和ESG倾斜(ESG Tilts)并不能符合要求。标签将根据投资产品的可持续目标进行区分,并一共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Sustainability Focus、Sustainability Improvers、Sustainability Impact和Sustainability Mixed Goals。
对于Sustainability Focus,FCA要求投资产品的可持续目标需要与积极的环境、社会目标相符,并具有有效的证据。投资产品需要将至少70%的资产投资于可持续发展,并不能与其他可持续目标冲突。投资标签需要经过内部和第三方评估。
对于Sustainability Improvers,FCA要求投资产品的可持续目标能够随着时间推移而完成环境、社会等可持续目标,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制定预期的短期和中期目标,并证实这些资产能够达到标准。投资产品需要设置KPI以便衡量、披露这些进展。
对于Sustainability Impact,FCA要求投资产品能够在环境、社会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并衡量和证实这些影响。这些衡量方法需要稳健、清晰地披露相关信息,并定期更新。对于Sustainability Mixed Goals,FCA要求投资产品至少符合上述三种标签中的两个。
投资产品的命名和营销规则
FCA认为投资产品的命名和营销需要清晰、公平且不具有误导性,当投资产品符合上述的可持续投资标签时,可以使用可持续发展相关术语。在产品命名方面,投资产品的名称需要准确反映其可持续特征,并披露相关信息。当投资产品没有标签时,需要披露原因。
在营销方面,FCA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及基金销售方使用相关可持续术语。对于子基金的销售,销售方需要与主基金的信息披露保持一致,并为投资者提供信息获取的渠道。
投资产品的信息披露
FCA要求资产管理公司面向投资者披露投资产品的可持续信息,并将其公布在明显的位置。披露需要包括产品的可持续目标和标签(如果没有标签,需要解释原因)、投资策略及可持续指标、信息披露的获取方式。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要每年定期审查和更新这些信息。
对于投资产品,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在销售前进行披露,并每年持续跟踪进展。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要根据ISSB准则,在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指标方面做出公司层面的披露,并对投资产品的资源、治理等方面提供信息。
可持续披露要求将在明年6月生效,公司可以在8月使用投资标签。12月投资产品命名和营销规则将生效,在2025年12月资产管理规模大于500亿英镑的公司需要完成信息披露,2026年12月这一标准会放宽至资产管理规模大于50亿英镑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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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请注明信息来源:TodayESG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SDR) and Investment Lab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