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
瑞士计划修订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Ordinance on Climate Disclosures),旨在提高强制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并反映欧盟监管政策发展。
瑞士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于2024年1月正式生效,符合条件的大型公司和金融机构都需要披露气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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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修订内容
2022年11月瑞士联邦委员会(Swiss Federal Council)通过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明确了企业披露环境等非财务信息的要求。条例要求连续两个财政年度内拥有至少500名员工,且总资产超过2000万瑞士法郎或者营业额超过4000万瑞士法郎的公司需要披露气候信息。
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基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ask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建议制定,而近两年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发布的IFRS S2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和欧盟发布的欧洲可持续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已经成为欧洲多个司法管辖区制定监管政策的参考。2024年11月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uropean Financial Reporting Advisory Group)发布转型计划实施指南,为企业制定转型计划提供依据。
基于欧盟监管政策的发展,2024年12月瑞士联邦委员会发布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咨询文件,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条例修订内容包括:
- 基于国际标准披露气候信息:企业应当基于国际标准或者欧洲可持续报告标准披露气候信息,其中包含定量信息及其基本假设、方法;
- 制定净零路线图:瑞士气候保护法(Climate Protection Law)要求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企业需要制定符合这一目标的净零路线图;
- 以电子格式披露信息:企业气候信息披露需要符合机器可读的电子格式,例如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
瑞士联邦委员会计划在2025年3月前收集市场意见,并在2026年1月执行修订后的条例。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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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al Council Opens Consultation on Amending the Ordinance on Climate Disclo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