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介绍
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简称SFDR)是欧盟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的关键支柱,最早于2019年11月提出(出自Regulation(EU)2019/2088文件)。欧盟在文件中提到,面对气候变化等可持续发展相关问题,不仅需要公共政策发挥作用,还需要通过金融部门推动资本向可持续领域配置。
SFDR旨在清晰地披露声称可持续或者具有可持续特征的基金内容,从而帮助投资者比较可持续产品,并促进投资组合脱碳。在当前可持续金融发展仍不成熟的背景下,SFDR仍处于监管的早期阶段。自2021年3月生效后,欧盟超过500名员工的金融市场参与者(Financial Market Participants,简称FMP)需要在网站披露可持续发展政策以及投资决策对可持续发展因素的不利影响(Principal Adverse Impacts,简称PAI)。
SFDR标注了18个强制性PAI指标(例如温室气体排放)和46个自愿性指标,FMP必须披露强制性指标。尽管今年六月是PAI信息披露强制生效的首个截止日期,但仍有众多资产管理公司未能按照要求披露信息,在披露标准及范围方面存在不足。
SFDR Level 1和SFDR Level 2
SFDR Level 1和SFDR Level 2来自2022年1月发布的SFDR监管技术标准(Regulatory Technical Standards,简称RTS)。在2021年3月SFDR最初发布时,SFDR只要求FMP在网站中披露可持续信息,并未提供具体的信息披露模板,同时要求FMP符合不遵守就解释(Comply or Explain)的原则。
2022年1月SFDR-RTS将SFDR的规则继续具体化,提供了金融产品的合同前披露(Pre-contractual Disclosure)文件和定期报告模板,以及实体层面的PAI信息披露模板。这些模板向投资者展示了FMP可持续发展表现及其产品的可持续发展特点。同时,FMP需要满足强制披露的要求,SFDR Level 2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上取得明显进展。
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时间线
- 2021年3月10日:SFDR Level 1生效。
- 2021年6月30日:FMP需要在网站中披露PAI信息;
- 2022年1月1日:SFDR-RTS的首次意见征求期开始;
- 2022年4月6日:SFDR-RTS被采用;
- 2023年1月1日:RTS相关信息披露模板被纳入强制使用,SFDR Level 2生效;
- 2023年2月17日:RTS开始修订(Revised SFDR-RTS);
- 2023年4月12日:欧洲金融监管机构(European Supervisory Authorities,简称ESAs)对修改后的RTS发布咨询文件;
- 2023年6月30日:FMP基于2022年数据提交PAI文件;
- 2023年7月4日:ESAs发布的咨询文件到期;
- 2023年12月4日:修订后的SFDR-RTS正式发布;
SFDR与其他欧盟金融法规的关系
作为欧盟可持续金融法规框架的一部分,SFDR与欧盟分类法(EU Taxonomy)有关。欧盟分类法将可持续活动定义为符合六个特定的环境目标之一,且不会对其他目标造成重大损害。FMP需要披露投资产品是否符合欧盟分类法要求,并对非可持续活动添加声明。
因此SFDR的可持续披露建立在欧盟分类法定义的可持续活动的基础上,两者共同简化了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这一特点与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简称CSRD)类似。CSRD与SFDR的区别在于,前者集中于公司层面的披露,后者集中于投资产品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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