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和可持续金融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KPMG)发布报告,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事项进行分析,并认为ESG和可持续金融是当前监管的首要事项。
报告Global Regulatory Barometer一共列举了九个监管主题,并根据监管政策的内容、复杂程度和实施时间进行排序。KPMG认为从去年以来,ESG和可持续金融始终处于九个监管主题的首位,并持续维持在8.5分以上(满分10分)。
漂绿问题的监管
ESG和可持续金融的监管已经得到充分重视,其中针对漂绿、ESG信息披露、气候相关金融风险、ESG金融产品和投资组合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仍在持续制定中。在漂绿方面,监管机构正在要求金融行业从业者减少漂绿行为的发生。欧盟设计了绿色分类法(EU Taxonomy),为绿色行为和可持续行为提供定义,并针对气候变化问题设计筛选标准。
欧洲三家金融监管机构(European Supervisory Authorities,简称ESAs)也正在讨论可持续财务报告披露准则(Sustainable Financial Disclosure Regulation,简称SFDR)的修改意见,旨在与其他监管政策保持一致。此外,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ssociation,简称ESMA)计划在年底发布监管政策,减少ESG基金对投资者的误导。欧盟也在制定绿色债券标准,降低漂绿的可能性。
ESG信息披露的监管
在ESG信息披露方面,监管机构正在制定与国际标准相符合的披露框架。欧盟已经制定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ESRS),将大型公司纳入ESG披露范围。
英国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也开始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发布的IFRS S1和IFRS S2制定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简称SDS)。欧洲养老金监管机构(The Pensions Regulator,简称TPR)也开始审查资管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情况,并提供相关指南。
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监管
在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方面,监管机构开始从长期角度考虑金融行业的稳定性。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简称EBA)为银行制定识别、衡量、管理和报告ESG风险的指南,并提供气候压力测试,使银行满足欧盟气候与环境风险指南(Guidelines for Climate and Environmental Risk)的规定。
欧洲三家金融监管机构(ESAs)计划开展气候情景分析,评估欧盟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绿色金融网络(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简称NGFS)也正在制定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监管准则。
ESG金融产品的监管
在ESG金融产品方面,监管机构已经开始要求ESG产品供应商遵守规则。欧盟将ESG评级机构的监管权指定给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并要求满足正式授权的机构才能开展评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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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政部(HM Treasury)也在制定ESG评级和数据提供商的相关规定。同时,欧盟已经启动了碳边界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以征收碳税的方式减少国际贸易中产生的碳排放。
投资组合管理的监管
在投资组合管理方面,监管机构要求将可持续风险纳入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简称MiFID)要求投资组合将可持续相关事项纳入投资建议和产品治理框架。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也已经制定了可持续偏好的指导方案。英国金融监管局(FCA)正在针对在财务投资顾问的工作中纳入可持续发展问题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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