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ESG披露报告
管理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简称IMA)发布中国上市公司ESG披露报告,以中国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同时上市的140家公司为对象,研究其ESG信息披露情况以及基于TCFD框架的气候变化相关披露。
本次调查的上市公司,同时受到中国内地及香港两地的ESG监管政策,例如中国证监会在2022年4月明确上市公司在与投资者沟通内容中需要增加ESG信息(这是首次在投资者关系指引中引入ESG)。香港联交所在2021年的企业管治守则中也要求,发行人须在刊发年度报告的同时刊发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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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报告整体披露情况
从IMA的调查结果看,140家上市公司均公布了ESG报告,但报告的名称不同。49%以“社会责任报告”命名,32%以“ESG报告”命名,其他还有“可持续报告”、“社会责任及ESG报告”。从行业来看,金融业和工业公司更多选择“社会责任报告”,能源业更多选择“ESG报告“。
在报告披露的参考标准上,参与调查的公司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因此均符合联交所发布的”ESG报告指引”,此外还有65%的公司参考了“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64%的公司参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ESG报告指引。
在ESG报告的认证上,有24%的公司选择第三方认证,62%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认证。金融行业的报告认证比例最高,超过60%。
环境、社会和治理披露情况
由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以联交所的“ESG报告指引”作为披露标准,IMA继续研究了这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披露的具体情况。目前上市公司在环境和社会层面的披露相对完善,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披露相对较弱。
- 在环境层面,“ESG报告指引”要求公司披露排放、资源使用、环境及资源和气候变化四个方面,目前有92%的公司都对前三项进行披露,但在气候变化方面,只有76%的公司进行披露,其中地产和公用事业行业的公司气候披露比例较低;
- 在社会层面,85%的公司对员工情况、职业发展、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行披露,基本符合“ESG报告指引”的要求。同时,一些公司对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特色主题进行了披露,这可能成为后续中国上市公司披露的新发展方向;
- 在治理层面,“ESG报告指引”要求对董事会声明做出强制披露,其他的治理内容可以放在公司年报中。有54%的公司批露了董事会对ESG相关目标的检讨,78%披露了董事会的ESG策略,83%披露了董事会对ESG的监管;
基于TCFD框架的气候信息披露
2017年TCFD发布气报告,为公司制定了全面报告气候相关财务风险的框架,并分为治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4个方面的11项披露内容。2021年香港联交所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指引”,提出将在2025年强制实施气候披露。
从调查结果看,已有33%的上市公司在ESG报告参考了TCFD框架进行披露,其中金融行业基于TCFD框架的气候信息披露占比最高,达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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