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气候信息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IASB)发布财务报表气候信息披露征求意见稿,旨在为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撰写气候信息披露提供指引。
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发布气候相关可持续披露标准(Climate-related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简称IFRS S2),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气候信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合作撰写了征求意见稿,为企业提供披露一些案例。
案例1 导致额外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判断
本案例说明企业如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一号财务报表披露(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做出实质性判断,这些判断可能要求额外信息披露。如果没有额外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可能会认为企业的部分资产受到损失。
例如,企业从事资本密集型行业,面临气候相关转型风险。为了管理这些风险企业制定了气候转型计划,并在通用财务报告中披露了该计划的信息。企业准备投资节能技术以及改变产品生产方法减少碳排放,但认为转型计划对其资产负债与收入支出没有影响。企业做出该判断的信息来源是:
- 受影响的制造设备已经完全折旧;
- 企业受影响的现金产生单元(Cash-generating Units)的可回收金额远远超过其账面价值;
- 企业没有资产退废负债(Asset Retirement Obligations);
案例2 不会导致额外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判断
本案例说明企业如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一号财务报表披露(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做出实质性判断,这些判断可能不会导致额外信息披露。
例如,企业是一家服务提供商,其行业受到气候风险的影响有限。企业在通用财务报告中披露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较低,并计划维持当前的排放政策,引入可再生能源避免高碳排放。企业没有在通用财务报告中披露有关气候转型风险的信息。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评估后认为排放政策对财务状况没有具体影响。
案例3 假设披露:特定要求
本案例说明企业如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十六号资产减值(IAS 36 Impairment of Assets)披露资产可回收金额的关键假设。
例如,企业运营产生大量温室气体排放,企业所在的司法管辖区要求企业为部分排放支付费用,从而产生排放成本。企业已将商誉分配给一个现金产生单位(Cash-generating Unit),并每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企业确认未来排放成本是资产可回收金额的关键假设。企业披露了碳排放的未来价格假设及监管范围,以及确定这些关键假设的方法。
案例4 假设披露:一般要求
本案例说明企业如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一号财务报表披露(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披露有关假设的基本信息。
例如,企业处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面临气候转型风险。在报告期内企业部分非流动资产已经减值,企业对其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认为现金产生单位的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因此不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可回收金额时,企业考虑了未来监管政策的发展、消费者的需求、产品价格以及碳排放成本。
案例5 假设披露:附加披露
本案例说明企业如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一号财务报表披露(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披露未受到准则要求的附加披露。
例如,企业所在司法管辖区宣布了限制其经营的政策,该政策与税收无关,但可能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影响其收回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目前该政策仍未生效。企业认为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假设政策生效可能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重大减记。
案例6 信用风险披露
本案例说明企业如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七号金融工具披露(IAS 7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s)披露信用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管理实践。
例如,企业是一家金融机构,作为信用风险管理实践的一部分需要确认气候相关风险对其信用风险敞口的影响。企业确定了两个贷款组合,分别是:
- 向农业客户提供的贷款,但干旱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
- 向房地产行业客户提供抵押贷款,但房产易受洪水风险;
企业考虑到贷款组合受到气候风险影响的规模,以及气候相关政策的发展,认为两个贷款组合均面临实质的气候风险,因此在信用风险中做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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