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绿色分类法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HKMA)计划建立绿色分类法,以便加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此前提出了2050气候行动计划,通过净零发电、节能和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减少废物排放四项措施,争取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HKMA认为,绿色分类法可以为上述可持续行动提供标准化框架,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并投资于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的活动,提高金融部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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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绿色分类法
在促进可持续投资并实现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绿色分类法正在发挥重要作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可以从中获益,例如:
- 对于投资者,绿色分类法提供了标准化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
- 对于绿色债券发行人,绿色分类法提高了募资的可信度;
- 对于监管机构,绿色分类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衡量手段;
- 对于社会,绿色分类法可以支持低碳和可持续经济转型;
绿色分类法还是一种多用途工具,可以实现众多目标,例如:
- 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指导。绿色分类法能够减少漂绿行为的出现,并促进绿色项目的资金流动;
- 吸引气候导向型投资。绿色分类法的实施可以提高全球投资者对绿色融资的兴趣,并为被投资项目提供便利;
- 评估环境风险。绿色分类法能为金融部门提供气候风险的信息;
- 支持气候目标。各国可以通过绿色分类法实现巴黎协定规划的目标;
绿色分类法的历史和现状
2012年,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简称CBI)制定了全球首个绿色分类法,作为绿色债券市场的自愿指南。此后,绿色分类法从市场主导的工具逐步转变为政府主导的工具。目前全球已经有20多个司法管辖区建立了绿色分类法(包括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等)。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分类法一共有三种:
- 基于白名单的绿色分类法(中国)。这一分类法直接确定每个部门或者子部门的合规项目和经济活动;
- 基于技术筛选标准的分类法(欧盟)。这一分类法为经济活动在气候变化和环境层面确定阈值和筛选标准;
- 基于原则的分类法(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这一分类法为市场定义了一套总体原则,但没有指定特定的活动和阈值;
全球绿色分类法的发展,令市场担忧不同的分类法可能对投资者产生混淆。因此,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简称IPSF)正在协调各国的分类法包含的资产和指标,并计划建立共同分类法(Common Ground Taxonomy)。
香港绿色分类法的后续计划
香港的绿色分类法旨在为金融行业提供国际公认的绿色、环境可持续经济活动的定义。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经委托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协助开发绿色分类法。新的绿色分类法将基于共同分类法(Common Ground Taxonomy)创建,并增加中国和欧盟绿色分类法的特点。
绿色分类法将由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架构指导小组(Green and Sustainable Finance Cross-Agency Steering Group,简称CASG负责)。最初的绿色分类法计划包含有限的部门和活动,以便制定内部结构、核心要素和关键机制,并收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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