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
香港证监会(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简称SFC)正式发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旨在创建可信、高效和透明的ESG评级和数据产品市场。
香港证监会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于2024年5月发布了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草案,该草案参考了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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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的内容
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一共包含六项原则,分别是:
- 良好治理的原则(Principle on Good Governance):供应商需要制定明确的组织架构,规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人员角色,以便符合行为准则的要求;
- 确保质量的原则(Principle on Securing Quality):供应商需要提供高质量的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依照公开披露的数据来源,采用明确、严谨、系统的衡量方法,对ESG评级和数据产品做出全面的分析,同时持续监测和更新相关方法,并储存内部记录;
- 利益冲突的原则(Principle on Conflicts of Interest):供应商需要识别、避免或者妥善处理业务中实质的和潜在的利益冲突。供应商可以设立特定程序,披露避免和管理利益冲突的措施,并实施合理的信息汇报和薪酬架构,提供产品公正性和可信度;
- 透明度的原则(Principle on Transparency):供应商需要确保ESG评级和数据产品的方法具有透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了解。供应商需要描述评级和数据的使用目标、准则、绩效、权重、时期和意义,提供市场对ESG评级和数据产品的信任度;
- 保密的原则(Principle on Confidentiality):供应商需要妥善管理和保护非公开资料,建立书面政策、程序和机制,确保非公开资料指挥用于ESG评级和数据产品;
- 参与的原则(Principle on Engagement):供应商需要制定与收集资料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便加强参与的效率。供应商需要提供联络人资料,处理相关查询,并在制定ESG评级和数据产品过程中与资料提供方积极沟通,降低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风险;
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的实施
香港证监会认为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应当符合供应商自身业务和架构,并通过自愿签署的方式实施。供应商可以填写自我评核文件(Self-attestation Document),说明其基于行为准则采取的行动,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当供应商向国际资本市场协会提交自我评核文件后,就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行动,ESG评级供应商的实施期是六个月,ESG数据产品供应商的实施期是十二个月。
香港证监会界定了不需要遵守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的情况,例如:
- 供应商是评级公司,提供不包含ESG的评级服务;
- 供应商提供的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仅在内部使用;
- 供应商仅提供ESG咨询服务,不提供ESG评级和数据产品服务;
上述三种情况不属于行为准则的重点关注,但仍需要遵守香港现有监管政策。
参考链接:
引用请注明信息来源:TodayESG
SFC Welcomes Voluntary Code of Conduct for ESG Ratings and Data Products Provi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