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基金信息披露要求
香港积金局(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简称MPFA)发布文件,旨在要求强积金受托人加强ESG基金信息披露要求。
香港积金局认为,强积金受托人通常基于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Code on Disclosure for MPF Investment Funds)披露信息,本文件将加强ESG基金在守则中的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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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基金信息披露要求介绍
香港积金局计划从以下几个部分加强ESG基金信息披露要求:
ESG基金名称
ESG基金名称需要准确展示其投资策略,并正确反映ESG特征。ESG基金名称不应具有误导性,不能扩大或者过分强调ESG特征。非ESG基金不能命名、展示或营销为ESG基金。
强积金计划说明书(MPF Scheme Brochures)的信息披露
ESG基金需要在强积金计划说明书中披露其投资重点(例如气候变化、绿色、低碳或者可持续),以及ESG评估标准(指标、评级或者第三方标签)。ESG基金需要披露其投资策略,以及在投资决策中如何持续实施这一策略。ESG基金还需要披露资产配置比例、参考基准以及ESG投资中存在的风险或者局限性。
更多信息披露
ESG基金需要在强积金计划说明书,或者在网站中提供上述信息的补充说明,以及ESG衡量和监控方法、ESG特征实现情况、ESG资产尽职调查以及数据来源与假设。关注气候主题的ESG基金需要披露气候指标衡量方法。
定期评估和披露
强积金受托人每年至少对ESG基金开展一次评估,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ESG基金投资比例、表现比较、参与行动等信息。受托人还需要对比前后两次评估的信息,并提供相关的教育材料,协助投资者了解ESG基金的特征和风险。
ESG基金信息披露要求应用
自本文件发布后,强积金受托人需要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对于现有的ESG基金,受托人需要在9月30日之前按照要求披露信息,并在11月30日之后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对于新的ESG基金,受托人需要向积金局提供自我合规评估文件或者第三方认证文件,确认其符合要求。香港积金局计划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发展,并可能在未来提供ESG基金的进一步指引。
参考链接:
Enhancing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for ESG Constituent Funds
联系方式:todayes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