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绿色分类法建议
绿色技术咨询小组(Green Technical Advisory Group,简称GTAG)发布英国绿色分类法最终建议,旨在推动监管机构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GTAG表示全球目前已经有近50个绿色分类法正在实施,这证实金融监管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绿色环境。一个科学、全面的绿色分类法能够推动英国净零投资和可持续投资的发展,并增强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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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AG认为,监管机构可以在近期建立一个咨询机构,研究绿色分类法的具体内容,并在中期启动立法工作,为投资者提供健全的投资环境。
绿色分类法的实施背景
在2021年发布的可持续投资路线(A Roadmap to Sustainable Investing)中,监管机构表示将每三年对分类法规进行审查,以便保持其有效性。在2023年发布的绿色金融战略(Green Finance Strategy)中,监管机构再次承诺实施绿色分类法,并于今年开展咨询工作。
GTAG在研究了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分类法后发现,如何选择指定绿色分类法的实体是政策制定的关键事项。这一实体需要了解过渡金融的发展,并正确分类经济活动,减少漂绿等问题的出现。例如,欧盟建立了可持续金融平台(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简称PSF),允许利益相关者提交文件,完善分类法。
GTAG的绿色分类法观点
GTAG计划仿照欧盟PSF建立一个机构平台(Institutional Home),使该机构起草英国绿色分类法的内容,追踪绿色金融活动,并为其他环境、社会目标是否纳入分类法提供建议。这一平台还可以接替过渡计划工作组(Transition Plan Taskforce)的职责,为过渡规划提供意见。
GTAG为绿色分类法提供了三种披露方案,分别是:
- 通过公司法(Company Act)实施披露:绿色分类法在公司法中的法定文书(Statutory Instrument)进行披露;
- 通过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实施披露:绿色分类法通过修改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招股说明书监管手册(Prospectus Regulation Rules Sourcebook)进行披露;
- 通过自愿方式提供披露:绿色分类法通过官方网站或非官方网站进行披露,并逐渐向监管机构靠拢,转为强制披露;
制定绿色分类法的建议
GTAG认为,当前建立绿色分类法的最好方式是由政府成立咨询机构,并与其他部门配合建立分类法框架。具体职责如下:
- 气候变化委员会(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在向监管机构汇报碳排放和气候变化事项的同时,可以在气候变化减缓和气候适应中提供专业意见;
- 环境署(Environment Agency):尽管它不具备相关金融市场的经验,但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中可以发挥专业知识,为经济活动的分类提供依据;
- 金融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参与绿色分类法的制定,维护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针对金融行业发布咨询文件,并通过绿色分类法的设计促进可持续金融的发展;
- 审计、报告和治理局(Audit, Reporting and Governance Authority):确保绿色分类法的标准化,并将其纳入公司治理准则中;
GTAG表示政府成立的咨询机构,可以在制定绿色分类法中选择自愿披露的方式,并在未来逐渐改为强制披露。这一选择可以为参与者提供充足时间,也能够从监管机构的角度获取资源,并促进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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