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简报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简称GRI)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简称CSRD)简报,旨在向市场参与者介绍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核心内容。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是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的基石,它为欧盟企业建立了清晰和一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本次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发布的简报总结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关键方面,加强市场对该指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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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RD与CSRD的关系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来自欧盟非财务报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简称NFRD)。非财务报告指令是欧盟内部的监管框架,旨在提高欧盟大型企业的非财务信息透明度,它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并披露相关信息。NFRD于2014年11月生效,一共影响力大约11000家企业。尽管非财务报告指令是欧盟可持续信息披露的重要里程碑,但它并没有强制要求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信息披露,也没有对企业的披露信息做出严格的审计要求。
作为非财务报告指令的替代,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在应用范围、披露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CSRD直接适用的企业范围超过42500家,同时还有几千家总部位于欧盟之外的企业也将受到约束。在信息披露方面,CSRD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披露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ESRS)规定的十个环境、社会和治理话题,并要求企业对这些报告信息提供有限的保证。在信息披露格式方面,CSRD新增了基于XBRL技术的欧洲单一电子格式(European Single Electronic Format),增加报告的机器可读性,为信息对比提供帮助。
ESRS与CSRD的关系
欧盟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是企业依据CSRD进行信息披露时采用的标准化方法,为企业提供了遵守CSRD的说明。ESRS一共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是跨领域标准(Cross-cutting standards)、主题标准(Topical standards)和行业特定标准(Sector-specific standards)。跨领域标准为ESRS 1和ESRS 2,即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无论企业属于哪个行业,都需要遵守这些标准进行强制披露。
ESRS的主题标准共有10个,分别反映了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主题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对于这些主题标准,企业需要评估其经营活动中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是否具有实质性,对于具有实质性的因素,采用对应的主题标准进行评估。ESRS的行业特定标准将基于企业所在的行业可持续风险和机遇进行信息披露,其适用时间为2027年。
除去已经制定完成的ESRS(也称full ESRS),针对上市中小企业和非上市中小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还在继续制定中。CSRD要求这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需要相对简单,考虑这些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信息披露能力。上市中小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将于2026年开始适用,而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可以将其作为自愿披露的标准。目前CSRD并没有将非上市中小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也不强制要求它们披露任何可持续信息。
CSRD将一些第三国企业纳入监管范围,这些企业在欧盟证券市场上市,或者在欧盟的直接营业额满足监管要求(在欧盟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欧盟子公司营业额超过4000万欧元)。CSRD要求这些企业适用ESRS进行信息披露,或者使用本国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CSRD要求第三国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需要得到欧盟委员会的审查,审查通过即被视为等同于ESRS。欧盟会在网站中公布已经进行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的第三国企业名单。
参考链接:
引用请注明信息来源:TodayESG
GRI – Making the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Accessible for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