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净零政策报告
净零政策工作组(Taskforce on Net Zero Policy)发布全球净零政策报告,旨在总结全球司法管辖区的净零排放政策实施情况,为未来全球净零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净零政策工作组认为,政策制定者已经认识到净零行动的重要性,但现有净零政策还不足以实现1.5摄氏度的全球升温目标,各个司法管辖区需要加强政策行动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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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净零政策发展概况
为了评估全球净零政策发展,净零政策工作组分析了G20国家1000项净零政策,这些净零政策旨在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采取行动,实现气候变化缓解和气候变化适应目标。所有G20国家(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经济体)都已发布净零政策,且自2020年以来政策数量增长了三倍。全球净零政策主要包括:
企业和金融机构政策
G20国家发布了超过200多项政策,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对气候变化。当前随着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标准已经在3个G20国家采用,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也已在3个G20国家采用。全球还有超过20个司法管辖区正在采纳上述标准。
早期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政策更多侧重于信息披露,这些政策正在逐渐拓展到分类法、金融产品标签、主动管理政策等多个方向。这些政策为净零转型创造了有利环境,是投资与净零排放保持一致的基本条件。在经济领域,净零框架、清洁能源、碳定价应用范围最广。
气候相关披露
气候相关披露是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工具,侧重于提供这些机构在气候和可持续问题方面的战略、经营和绩效的分析。自IFRS S1和IFRS S2发布以来,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正在基于这些国际标准建立气候披露监管政策。
早期气候相关披露主要基于温室气体排放量,14个G20国家已经制定了Scope 3碳排放披露规定,但大多数属于自愿披露。13个G20国家要求或者建议对碳排放进行鉴证,11个G20国家要求参考国际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随着信息披露政策发展,温室气体抵消、物理风险、转型风险、碳减排目标、转型计划等也成为气候相关披露的重要话题。
转型计划
净零转型计划是实现企业和投资组合净零的重要工具,但目前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在G20国家中只有欧盟(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强制要求企业采用、实施和披露转型计划,还有5个国家将转型计划纳入政策框架,以自愿性的方式做出要求。
除去采用和披露转型计划外,一些司法管辖区引入了转型计划的具体信息,例如气候目标、财务规划和治理结构等,但并没有要求制定全面的转型计划。一些气候和能源政策也正在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净零转型,或者要求它们减少碳排放。一些国家自主贡献(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也涉及国家转型战略。
可持续分类法
可持续分类法根据可持续标准对经济活动进行分类,有助于实现可持续目标。可持续分类法能够提供符合特定环境和社会目标的活动清单,以及确认这些活动是否符合可持续目标的技术标准。在G20国家中,欧盟和中国已经强制采用分类法,4个国家制定了自愿采用的分类法,还有6个国家正在制定分类法。
分类法能够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吸引与净零目标相一致的投资,它反映了各国的经济情况。在互操作性方面,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nternational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推出的共同基础分类法(Common Ground Taxonomy)是实现分类法兼容性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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