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
本文介绍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简称CBI)发布的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Climate Bonds Resilience Taxonomy),旨在为气候适应投资提供分类系统和筛选标准。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认为,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是气候债券分类法(Climate Bonds Taxonomy)的重要扩展,它能够帮助发行人、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识别、验证和投资气候适应性项目,提高全球气候适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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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背景
2023年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白皮书(Climate Bonds Resilience Taxonomy White Paper),制定了有助于气候适应投资的框架。2024年2月,适应力分类法咨询小组(Resilience Taxonomy Advisory Group)与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共同开发了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并由美洲开发银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提供了帮助。
2024年9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第一版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其中包括气候适应力投资清单和用于评估的临时筛选标准。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计划后续建立各个主题的技术工作组,以便审查和更新筛选标准,并考虑将其纳入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认为分类法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工具,必须定期维护和更新。
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介绍
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是气候债券分类法中的分类系统,用于评估对气候适应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资产和投资,以便促进气候适应型债券市场的发展,并减轻漂绿风险。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基于以下核心原则,以便确保其稳健性和适用性:
- 原则1:多利益相关方方法(Multi-stakeholder approach)。分类法充分利用了不同地区、背景、行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观点,以便促进共识;
- 原则2:全球适用性(Global applicability)。分类法旨在通过共同的定义、原则和结构实现互操作性,使得各国能够将其应用至适应力战略;
- 原则3:可用性和清晰性(Usability and clarity)。分类法考虑了金融机构、企业和投资者的需求,并借鉴了气候债券相关专业知识;
- 原则4:颗粒度(Granularity)。分类法提供了涵盖众多部门的详细活动,以便满足识别适应力投资的需求,减轻漂绿风险;
- 原则5:动态(Dynamic)。分类法计划定期开展审查、更新,以便改进其有效性;
- 原则6:以科学和证据为基础(Science and evidence-based)。分类法基于文献支持,并参考了公认的国际气候研究;
- 原则7:系统性和多部门性(Systemic and multi-sectoral)。分类法对社会、生态系统和经济的多个方面进行考虑,以便提供解决气候适应相关问题的措施;
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定义了两种基本类型的投资,分别是活动(Activity)和措施(Measure)。活动指的是交付商品或者服务的经济活动,措施指的是在具体的资产、活动中的具体行动。分类法基于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将活动和措施分为两个类别,分别是适应性(Adapted)和支持性(Enabling)。分类法的具体定义如下:
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将任何一项投资归类为上述投资类型之一,以便帮助用户识别不同投资的协同效应,实现有效的资源分配。以提高水资源行业复原力为例,投资包括:
- 适应性活动(Adapting activities):建立供水系统;
- 适应性措施(Adapting measures):安装水资源泄露检测设备;
- 支持性活动(Enabling activities):生产水资源泄露检测设备;
- 支持性措施(Enabling measures):扩大供水网络至缺水地区;
气候债券适应力分类法根据现有分类法,提供了七个气候适应性主题,以便帮助参与者识别适应性投资所处的位置,这些主题包括:
- 适应性基础设施(Resilient infrastructure);
- 适应性食物系统(Resilient food systems);
- 适应性城市(Resilient cities);
- 适应性社会系统(Resilient social systems);
- 适应性卫生系统(Resilient health systems);
- 适应性自然系统(Resilient natural systems);
- 适应性工业和商业(Resilient industry and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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