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立场文件
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简称ASIFMA)发布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Standards,简称ISSB Standards)立场文件,旨在帮助亚洲地区的金融市场参与者了解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要求和应用细则。
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由亚洲地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组成,旨在促进亚洲资本市场发展。随着亚洲各个司法管辖区将可持续信息披露纳入监管范畴,市场对国际可持续报告标准的关注度正在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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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应用
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将作为一项全球基准,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实用性。实体基于该标准准确、及时地披露可持续信息,能够帮助市场参与者评估可持续风险和机会。一些亚洲公司实际上还需要基于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进行信息披露,以便符合当地的监管要求。
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建议亚洲各个司法管辖区同时采用IFRS S1和IFRS S2。IFRS S1一般原则是IFRS S2气候信息披露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基础。目前香港和新加坡两个司法管辖区已经计划在2025年采用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支持两个司法管辖区采用的分阶段信息披露方法,减少实体的报告负担。同时,各个司法管辖区可以在国际准则的基础上添加新的披露要求,但不应减少原有的披露信息。
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认为,可持续信息会为实体带来实质性的财务影响,因此实体可以考虑将可持续信息披露报告纳入年度报告,以便投资者查阅和了解。尽管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并未要求实体在第一年披露前一年的数据用于比较,但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仍建议实体披露可比信息,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应用
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建议实体强制披露Scope 1和Scope 2数据并明确披露范围,对于Scope 3数据,气候信息披露标准认为实体可以自由决定披露哪些实质性碳排放信息。协会认为监管机构可以制定政策帮助实体了解其价值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于行业相关气候指标,协会建议实体参考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标准,提供对应的气候相关信息。
基于气候的情景分析能够帮助投资者了解实体在不同情景下面临的气候风险,协会建议实体披露情景分析的假设、计算过程等细节,以便投资者估算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随着气候信息披露的发展,监管机构应当考虑纳入一些实用的气候指标,例如碳排放强度。
亚洲证券与金融市场协会认为监管机构应当掌握“遵守或解释”原则的应用程度。当司法管辖区采用该原则时,应当鼓励实体在可行的情况下进行信息披露。同时,过早开展强制披露可能会为实体带来较大负担,降低信息披露的质量,因此在信息披露标准和方法逐渐成熟后,可以由自愿披露逐步转换为强制披露。
参考链接:
引用请注明信息来源:TodayESG
Adoption of the ISSB Standards in Asia: ASIFMA Asset Management Group Position 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