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基金命名规则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简称ESMA)更新ESG基金命名规则,旨在规范ESG基金和可持续基金,减少漂绿行为。
ESMA认为基金名称是有效的营销工具,如果基金名称中包含ESG和可持续发展术语,就需要在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政策中反映这些特征,以免误导投资者。本次ESG基金命名规则的更新参考了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者等多方利益相关者。
可持续基金命名的调整
ESMA在此前文件中规定,如果基金在命名中使用可持续术语,需要将至少50%的资金投入可持续资产中。本次调整取消了50%投资门槛的要求,并要求可持续基金满足:
- 最低80%的资金投资于能够实现可持续特征和目标的资产;
- 符合巴黎协定基准(Paris-aligned Benchmark,简称PAB)的排除项目;
- 投资于SFDR Article 2(17)中定义的可持续资产;
化石燃料相关转型基金的调整
ESMA在此前文件中,引用PAB对化石燃料的投资做出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影响一些转型基金。这些基金可能投资于一些化石燃料相关资产。ESMA引入了一个新类别,除去80%的门槛外,基金还需要符合气候转型基准(Climate Transition Benchmark,简称CTB)的要求。PAB排除了化石燃料投资,但CTB仍允许化石燃料投资。
转型基金将和传统的ESG基金不同,这是因为投资者一般认为环境、社会和治理基金不会投资于化石燃料相关资产。ESMA规定如果基金名称中存在转型术语,就可以使用CTB投资于这些资产,但是基金需要提供明确的可衡量的转型路径。
ESG基金命名规则的适用时间
ESMA计划于明年第二季度发布ESG基金命名规则,并在发布后的三个月开始适用。新的ESG基金需要在适用后遵守这些规则,之前的ESG基金将给出六个月的调整时间。
参考链接:
引用请注明信息来源:TodayESG
ESMA Proposes Changes and Updates Timeline for Guidelines on Funds’ N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