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
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简称TCFD)发布报告,旨在分析当前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情况。
本报告是TCFD发布的第六份年度报告,也包含了TCFD成立八年以来获得的相关见解。TCFD已经成为国际气候披露的基础框架,并促进了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简称ISSB)发布的IFRS S1和IFRS S2披露框架。
TCFD的发展历史
2015年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简称FSB)宣布成立TCFD,以便为公司提供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框架,并支持更高效的资本配置。随后TCFD每年发布一份年度报告,以便完善气候披露框架。
在今年六月ISSB发布IFRS S1和IFRS S2后,FSB认为TCFD的任务已经完成,并计划在今年的年度报告发布后解散TCFD。因此本报告作为最后一份TCFD年度报告,概括总结了近年全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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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TCFD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超过1300份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进行审查,时间范围包括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采用TCFD披露框架的公司比例正在持续增长,58%的公司在信息披露中采用了5项TCFD建议(总建议数为11项),但目前只有4%的公司全部采用了11项建议。
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披露上,公司占比增长了26%,在董事会监督方面,公司占比增长了25%,在气候目标制定方面,占比增长24%。71%的公司披露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会的指标,11%的公司披露了气候情景下公司战略的弹性。
从年度变化分析,2020年公司平均披露数量只有3.2项,2021年这一数据增长至4.6,2022年这一数据增长至5.3。在不同地区的披露方面,欧洲地区平均披露数量最高(7.2),其次是亚太地区(5.0)和北美地区(4.6)。
金融机构TCFD报告披露情况
金融机构(例如资产所有者和资产管理者)为了应对监管机构、客户和投资者的要求,同样需要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TCFD同样审查了这些金融机构披露的报告,旨在评估其气候投资的方法和效果。在150份回复中,有139家金融机构已经实施了TCFD披露框架,占比93%。
TCFD发现84%的资产所有者和70%的资产管理者已经开始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其中36%的资产所有者和70%的资产管理者披露内容超过五项。两者均认为,当前披露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被投资公司提供的信息不足。
在碳排放方面,30%的资产所有者和40%的资产管理者都发布了温室气体排放目标,14%的资产所有者和20%的资产管理者披露了投资产品的碳强度。
TCFD对气候相关财务披露的建议
TCFD框架为各个司法管辖区制定气候披露框架提供了提出,也为后续披露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帮助。TCFD对包括ISSB在内的其他机构开展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TCFD认为ISSB需要制定有关Scope 3碳排放的具体指南,并关注公司在不同气候情景下的战略弹性。同时,ISSB需要继续关注其他可持续发展主题(例如生物多样性、水资源)等披露框架,并考虑它们和气候问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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